贵州师范大学的前身—“国立贵阳师范学院”创建于1941年,是当时全国八所国立师范学院之一。2015年成为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。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近3.5万人,教职工2617人。学科涵盖哲学、文学、教育学、工学、理学等12个学科门类,有1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、2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、2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;有74个本科招生专业,56个“双万计划”一流专业。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%。
根据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(人事部令第6号)、《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〔2024〕57号)和《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》(黔人发〔2006〕4号)等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公告。
一、招聘原则
(一)坚持党管干部、党管人才的原则。
(二)坚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、五湖四海、任人唯贤的原则。
(三)坚持按需设岗、按岗招聘、人岗相适、人事相宜的原则。
(四)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
二、高层次人才基本条件
(一)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、政治态度、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。
(二)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遵守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,无违法犯罪和违反公序良俗行为。
(三)安心工作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(四)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(含科学素质)和工作能力。
(五)身体健康,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。
(六)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。
通过我省人才“绿色通道”政策引进到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,在省内流动的,不得重复享受“绿色通道”引才政策支持。
三、引进类别及条件
人才 类别 | 具体条件 | |
顶尖人才 | 在本学科领域享有国内外公认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,学术造诣精深,取得公认的创造性成就和作出重大贡献,能够引领相关学科进入国内外一流学科行列。 | 如: 1.中国科学院、中国工程院院士。 2.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。 3.国家“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”杰出人才。 4.国家科技奖特等奖(排名第1-3名)或一等奖(排名第1名)获得者。 5.诺贝尔奖、菲尔兹奖、沃尔夫奖、图灵奖、拉斯克奖等国际著名奖项获得者。 |
领军人才 | 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国内外公认的突出学术成就,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,研究方向处于国内外前沿,学术成果处于国内外一流水平,具有成长为顶尖人才的潜力。 | 如: 1.近10年曾入选以下人才计划(项目): ①国家“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”领军人才。 ②国家“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”入选者(不含青年项目入选者)。 ③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、讲座教授。 ④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“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”。 ⑤“神农英才计划”领军人才。 ⑥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“百人计划”(A类)入选者。 ⑦国家文化英才(理论类)入选者,含中央宣传部原文化名家暨“四个一批”人才(理论类)入选者。 2.近10年曾担任以下项目(课题)负责人或职务: ①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、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、国防科技卓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、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、贵州省财政拨款经费达1000万元及以上“揭榜挂帅”项目(课题)负责人。 ②国家一级学会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。 ③国家重点实验室、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主任或从事科研业务的副主任。 ④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召集人,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、副主任委员,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,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带头人。 ⑤国家重点型号总设计师、副总设计师。 ⑥国(境)外世界排名前100大学教授〔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排名:夸夸雷利·西蒙兹公司世界大学排名(QS排名)、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世界大学排名(ARWU排名)、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(THE排名)〕。 3.近10年曾获得以下荣誉、奖项、成果: ①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。 ②国家科技奖特等奖(排名第4-5名)或一等奖(排名第2名)或二等奖(排名第1名)获得者。 ③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特等奖或一等奖(排名第1名),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或一等奖(排名第1名),或获得“全国教材建设奖”高等教育类特等奖主编、副主编,一等奖主编,或以独立作者、第一作者获得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论文奖、专著奖等本领域国际国内重要奖项。 ④以独立作者、第一作者在《中国社会科学》杂志发表理论文章1篇,或作为第一著作权人出版的著作入选《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》。 4.经学校认定达到同等水平的人才。 |
拔尖人才 | 在本学科领域获得较高学术成就,研究方向处于国内外前沿,取得公认的标志性成果,具有成长为该领域国家级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。 | 如: 1.近10年曾入选以下人才计划(项目): ①国家“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”青年拔尖人才。 ②国家“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”青年人才。 ③长江学者奖励计划“青年学者”项目获得者。 ④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“百人计划”(B类)终期评估获得“优秀”者。 ⑤国家青年文化英才(理论类)入选者,含中央宣传部原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(理论类)入选者。 2.近10年曾担任以下项目(课题)负责人或职务: ①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海外项目(海外优青项目)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(2项)、贵州省财政拨款经费达500万元及以上“揭榜挂帅”项目(课题)负责人。 ②教育部学科评估B类学科带头人或“创新团队发展计划”带头人。 ③国(境)外世界排名101-200大学教授〔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排名:夸夸雷利·西蒙兹公司世界大学排名(QS排名)、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世界大学排名(ARWU排名)、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(THE排名)〕。 3.近10年曾获得以下荣誉、奖项、成果: ①中国青年科学家、中国青年女科学家。 ②省(部)级科技奖一等奖及以上(排名第1名)获得者,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(排名第1名)获得者,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人文社会科学)一等奖(排名第2名)、二等奖(排名第1名)获得者,获得“全国教材建设奖”高等教育类一等奖副主编或二等奖主编。 ③作为第二著作权人出版的著作入选《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》。 4.经学校认定达到同等水平的人才。 |
学科人才 | 在本学科领域创新业绩突出,取得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,有较好的学术发展基础,具有成为该领域拔尖人才和学术骨干的发展潜力,符合学校学科建设发展需要。 | 岗位条件详见《贵州师范大学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》(附件1)。 |
